PR双创债 (139179): 关于召开“2016年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

探索达人探索达人 2024-02-06 13.34 W 阅读
原标题:PR双创债 : 关于召开“2016年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PR双创债 (139179): 关于召开“2016年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


债券代码:139179.SH/1680300.IB 债券简称:PR双创债/16九华双创债
关于召开“2016年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
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九华双创债/PR双创债持有人:
根据《2016年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2015年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湘潭九华示范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项目专项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2016年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 2023年 12月 15日召开,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2016年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 (二)证券代码:139179.SH/1680300.IB
(三)证券简称:PR双创债/16九华双创债
(四)债券基本情况: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6年 7月 25日公开发行金额为 10.00亿元的“2016年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00%,利率类型为固定利率,期限为 10年期。附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至第 10年每年的 7月 25日,分别按照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10%、10%、10%、10%、15%、15%、15%、15%的比例,即在 2019年至 2026年每年的 7月 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分别偿还 1亿元、1亿元、1亿元、1亿元、1.5亿元、1.5亿元、1.5亿元、1.5亿元本金。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和债权代理人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议名称:“2016年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 召集人/会议主持: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 召开时间:2023年 12月 15日
(四) 债权登记日:2023年 12月 11日
(五) 投票表决期间:2023年 12月 15日至 2023年 12月 15日
(六) 召开地点:本次会议采取非现场的形式
(七) 召开方式:线上
(八) 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记名投票表决,不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其中,债券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于 2023年 12月 15日 16:00前将表决票以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寄送至会议召集人。具体参会信息由会议召集人提供。

(九) 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十) 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表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2、见证律师;3、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但没有表决权:(1)债券发行人;(2)债权代理人(债权代理人同时为债券持有人的除外);(3)其他重要关联方。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一:《关于调整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中会议召开方式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关于召开“2016年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附件一。

同意 78.00%,反对 0%,弃权 22%,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二:《关于提前兑付“2016年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关于召开“2016年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附件一。

同意 78.00%,反对 0%,弃权 22%,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人和人(湘潭)律师事务所接受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对“2016年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2016年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湖南人和人(湘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湖南人和人(湘潭)律师事务所关于2016年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 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法律意见书》。






(以下为盖章页,无正文)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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