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原银保监会人身险部下发《关于强化管理促进人身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科学制定年度预算、严格执行报行合一、规范销售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等四方面预警“开门红”销售乱象,促进人身险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图片来源:《关于强化管理促进人身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科学制定年度预算 防止激进发展、大进大出
年度预算是制定业务计划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人身险公司推进“开门红”的依据。为此,《通知》明确,人身险公司要坚持高质量发展,科学制定年度预算。
《通知》要求,各人身险公司要以优化负债质量、提升发展可持续性为目标,科学制定公司年度预算,防止激进发展、 大进大出。
预算应紧密结合公司实际,与公司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平衡好规模、价值、费用、利润等指标,严格偿付能力等资本约束条件,并制定相配套的考核指标及年度业务计划。
董事会和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预算制定及实施全链条管理,确保预算科学合理并得到有效落实,实现预期经营目标。
严格执行报行合一 确保实际费用不高于报备费用
针对产品设计和费用投放,《通知》提出,各人身险公司应当从保险消费者的真实需求出发,公平合理设计保险产品,努力回归保障本源,不断优化产品供给。应当在回溯分析基础上,合理确定产品预定利率、保证利率、投资收益率、预定附加费用率 等各项精算假设,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审批备案。
《通知》强调,要落实产品销售执行的管控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费用规范性、真实性管理,确保实际费用不高于报备费用,杜绝恶性竞争。
针对“开门红”期间常见的“年金险/两全险+万能账户”产品组合,《通知》特别提到,应当保持万能保险实际结算利率以及分红保险红利分配政策的科学性、连贯性和一致性。
规范销售行为 不得大幅提前收取保费
为更好规范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知》要求,各人身险公司要加强销售渠道、人员和行为管理,严禁销售误导、强制捆绑搭售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大数据筛查模型,开展全面排查,坚决杜绝套利风险。
同时,《通知》还指出,要规范承保管理,不得采取大幅提前收取保费并指定第二年保单生效日的方式进行承保,不得将客户实质为保费的资金存放于其他投资理财类账户,防止出现承保空档,引发合同纠纷,滋生经营风险。
针对消费者投诉,人身险公司要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努力化解存量问题,防控增量风险,对于查实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重点查处虚列费用套取资金 向中介渠道账外暗付手续费等行为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通知》明确,要加大查处力度,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通知》要求,监管部门将加强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重点查处通过虚列费用等方式套取资金向中介渠道账外暗中支付手续费、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销售误导、截留挪用保费资金、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等违规行为。
此外,《通知》还提出,要密切关注新闻舆情、举报投诉反映的问题,对问题集中的公司、渠道、地区视情开展专项调查,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相关保险机构和人员责任,对典型案例进行行业通报,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