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雪松国际信托因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及接受地方政府承诺函担保;违规接受政府承诺函担保;向开发商资质不达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财务管理存在重大风险,调拨固有资金供大股东使用未如实记账;部分固有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薪酬管理不合规;信托项目成立不审慎;投后管理不尽职,导致信托资金被挪用;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信托项目管理不尽职,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违规向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融资;重大关联交易管理不尽职;信托计划投前调查不到位,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共计13项违规事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69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决定于2023年9月22日作出。
此外,同时还有11位高管也受到行政处罚,合计的罚款金额为260万。具体如下:
祁绍斌(时任雪松国际信托董事长)因对雪松国际信托多项违规行为负有,财务管理存在重大风险,调拨固有资金供大股东使用未如实记账;薪酬管理不合规;信托项目成立不审慎;重大关联交易管理不尽职等4项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作出警告并处7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时任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联席总裁黄昊因对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多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具体涉及,财务管理存在重大风险,调拨固有资金供大股东使用未如实记账;部分固有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信托项目成立不审慎;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信托项目管理不尽职,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违规向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融资。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作出警告并处5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林伟龙(时任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因对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以及信托项目管理不尽职,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事项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作出警告并处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张含玥(时任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裁)因对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项目管理不尽职,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事项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作出警告并处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钟镰斧(时任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因对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及接受地方政府承诺函担保以及信托计划投前调查不到位,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事项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作出警告并处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罗杨(时任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裁)因对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项目管理不尽职,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事项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作出警告并处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易勤华(时任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因对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开发商资质不达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投后管理不尽职导致信托资金被挪用以及违规向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融资事项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作出警告并处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因对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接受政府承诺函担保;重大关联交易管理不尽职;信托计划投前调查不到位,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事项负有责任,时任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陈华玲被警告,处15万元罚款。
余森清(时任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因对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接受政府承诺函担保以及信托计划投前调查不到位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事项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作出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黄雪梅(时任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因对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及接受地方政府承诺函担保事项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作出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周跃明(时任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因对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后管理不尽职,导致信托资金被挪用事项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其实,不管是雪松国际信托还是相关人员都是多次受罚,6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发布了3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雪松国际信托股份的三名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原董事长林伟龙、原总经理钟镰斧以及北京信托业务四部原总经理刘欣然。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林伟龙和钟镰斧在任职期间,雪松信托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信托项目管理不尽职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及接受地方政府承诺函担保等。林伟龙和钟镰斧因负有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刘欣然在担任中江信托(现雪松信托)北京信托业务四部总经理、首席高级信托经理期间,该公司存在尽职调查不到位,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违法行为。对此,刘欣然应负有直接责任。依据有关规定,监管部门决定对其作出5年内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2月,雪松信托因存在“尽职调查不到位,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这一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江西监管局决定对其罚款50万元。而在2022年,因存在“违规投资设立非金融子公司并开展关联交易”等4项违法违规事实,雪松信托被罚款440万元。此外,包括公司前任董事长裘强、副总经理易勤华等十名人员也分别收到了禁业或罚款、警告等处罚。
雪松信托的前身是1981年6月在江西南昌注册成立的江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2003年,江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江西省发展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赣州地区信托投资公司,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为新的江西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更名为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4月,雪松控股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同年6月,中江信托更名为雪松信托。
6月6日,延迟1个多月的2022年报姗姗而来。2022年雪松信托实现营业收入2.25亿元,同比下降60.92%;同期出现净利亏损1.48亿元,同比下降87.72%。据悉,2022年公司净利润为-1.48亿元,相比2021年的-7877.89万元,同比下滑87.72%,期内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21亿元,下降达60.21%,成为其促使其业绩下滑主因。值得注意的是,截至 2022 年末,雪松国际信托的自营不良率高达71.13%,比上年末增加27.39个百分点。报告期末,公司受托管理的信托资产余额为 353.46亿元。其中,主动管理型信托资产 228.25 亿元,被动管理型信托资产 125.21 亿元,较年初均大幅下降。截至2022年底,雪松国际信托总资产31.09亿元,同比减少1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