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2 证券简称:蜂助手 公告编号:2024-045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助手”或“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的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55号文),公司获准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2,4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9,12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13,122,170.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5,997,829.08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5月 1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年 5月 12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241《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根据《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二)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拟投入的金额进行调整,同时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新增募投项目。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 5月 13日召开了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内部投资结构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及用途变更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数字化虚拟产品综合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内部投资结构、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并延期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变更、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额 | 追加投入超 募资金 | 追加投入自 有资金 | 调整后项目总投 资 |
1 | 数字化虚拟产品 综合服务云平台 建设项目 | 201,204,300 .00 | 90,929,000.0 0 | 71,308,800.00 | 363,442,100.00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 | 86,734,700. 00 | - | - | - |
3 | 智慧停车管理系 统开发及应用项 目 | 16,448,300. 00 | 13,513,400.0 0 | - | 29,961,700.00 |
4 | 营销网络建设项 目 | 29,432,700. 00 | 15,224,400.0 0 | - | 44,657,100.00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00 .00 | - | - | - |
6 | 物联网应用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 新设募投项目) | - | 192,511,000. 00 | - | 192,511,000.00 |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3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 1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类产品),上述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产品品种等,具体事项同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用于公司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4、除上述风险外,投资风险还包括产品发行方提示的认购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募集失败风险、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品种,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投资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提示相应的风险。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旨在控制风险,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6月 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 1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金管理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6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3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 1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