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合聚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5月8日
送出日期:2024年5月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及谨慎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追求基金产品的长期、持 续增值,并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次级债、央行票据、企业债、 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 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 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 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 放期开始前1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 制;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主要投资策略 |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行业前景预测和发债主体公司研究的综合运用,主要采取 利率策略、信用策略、息差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以 及信用风险的基础上,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固定收益投资品种,构建及调整固定收益 投资组合。本基金将灵活应用组合久期配置策略、类属资产配置策略、个券选择策略、 息差策略、现金头寸管理策略等,在合理管理并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获得债券市场 的整体回报率及超额收益。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 票型基金。 |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03月30日正式生效;
3、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 收费方式/费率 |
申购费 (前收费) | M<1,000,000 | 0.8% |
1,000,000≤M<3,000,000 | 0.5% | |
3,000,000≤M<5,000,000 | 0.3% | |
M≥5,000,000 | 1,000元/笔 |
本基金同笔申购在同一开放期内赎回的,收取1.5%的赎回费,且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针对其他情形不收取赎回费率。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 收费方式/年费率 |
管理费 | 0.3% |
托管费 | 0.1% |
其他费用 | 会计师费、律师费、审计费等 |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1、市场风险;2、信用风险;3、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申请等进行适度调整,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采取摆动定价、暂停估值、实施侧袋机制、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措施。4、操作风险;5、管理风险;6、合规风险;
7、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该类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基金采用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在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 基金份额,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少至下一开放期方可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基金发起人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
基金发起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发起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
在基金成立三年后的对应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
价格波动风险指的是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指的是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指的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8、特定机构投资者的风险
根据本基金的募集情况,本基金的目标客户包括特定的机构投资者,投资者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由于应对特定机构投资者的连续大量赎回,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持有投资品种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或者较大波动。
(2)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也可能由于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不高对剩余份额的单位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3)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量赎回后,本基金规模可能过小,导致不利于运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策略实现投资目标,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9、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基金合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各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地点为深圳市,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平安基金官方网站
网址:www.fund.pingan.com客服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