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4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探索达人探索达人 2024-01-28 10.15 W 阅读
【18:17 爱旭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爱旭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提示:
? 截至2024年1月16日,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5,341,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390%,购买的最高价为19.30元/股,最低价为14.67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250,008,722.1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已达到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下限。


一、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3-167)。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

截至2024年1月1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5,341,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390%,购买的最高价为19.30元/股,最低价为14.67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250,008,722.1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已达到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下限。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7 西山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西山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1月16日,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646,661股,占公司总股本 53,001,466股的比例为1.2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6.00元/股,最低价为86.5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64,338.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5.8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及《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月1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46,661股,占公司总股本53,001,466股的比例为1.2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6.00元/股,最低价为86.5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64,338.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22 华兰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兰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月 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3年 5月 26日召开的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9.50元/股(含)。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亿元(含)和回购价格上限 49.50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4,040,404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98%;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亿元(含)和回购价格上限49.50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2,020,203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49%。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待回购完成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9)。

一、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9.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9.20元/股(含)。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49.2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032,521股—4,065,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50%-2.9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二、 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月 1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88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9%,购买的最高价格为 35.108元/股,最低价格为 29.930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60,562,726.21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7 千红制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千红制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7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6.8元/股。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月 16日,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4,0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6.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6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83,064,738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6.8元/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 / 2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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