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加货币C (000332): 中加货币市场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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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加货币C : 中加货币市场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中加货币C (000332): 中加货币市场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中加货币市场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2月04日
送出日期:2023年12月0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加货币 基金代码 000331
下属基金份额类 别 中加货币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代 码 000332
基金管理人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10月21日    
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魏泰源 2020年10月30日 2011年07月0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 的现金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包括: 1、现金; 2、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 业存单; 3、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 资产支持证券; 4、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 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策略将审慎考虑各类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力 求将各类风险降到最低,在控制投资组合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为投资者获取稳 定的收益。主要投资策略包括:1、短期利率水平预期策略;2、收益率曲线分 析策略;3、组合剩余期限策略、期限配置策略;4、类别品种配置策略;5、 滚动投资策略;6、流动性管理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平均剩余期限控制在120天以内,本基金的预期 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注:详见《中加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三)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收益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 收费)     本基金不收 取申购费
赎回费     本基金不收 取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22%
托管费 0.05%
销售服务费C 0.01%
其他费用 会计费、律师费、审计费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基金收益受货币市场流动性及货币市场利率波动的影响较大,一方面,货币市场利率的波动影响基金的再投资收益;另一方面,在为应付基金赎回而卖出证券的情况下,证券交易量不足可能使基金面临流动性风险,而货币市场利率的波动也会影响证券公允价值的变动及其交易价格的波动,从而影响基金的收益水平。因此,本基金可能面临较高流动性风险以及货币市场利率波动的系统性风险。

(2)由于本基金采用固定净值的计价方法,当市场利率出现大的波动,基金的份额面值与影子价格之间可能会发生比较大的偏离,基金为保持份额面值必须缩减份额的风险;或者不得不放弃份额面值,从而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带来损失。

2、本基金的其他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再投资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差的风险、巨额赎回风险、启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带来的风险)、管理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模型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和其他风险。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bbns.com、电话:400-00-95526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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