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600050):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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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国联通: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联通(600050):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3-057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中国联通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788,635,38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0.870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兼总裁陈忠岳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7人,董事王军辉先生、卢山先生、张建锋先生因另有其他重要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方向明女士、程兰女士因另有其他重要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李玉焯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785,864,384 99.9783 2,770,900 0.0216 100 0.0001

2.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沈抖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709,376,015 99.3802 79,091,269 0.6184 168,100 0.0014

3. 议案名称: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208,027,554 95.4600 577,286,030 4.5141 3,321,800 0.0259

4.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774,447,710 99.8891 14,187,474 0.1108 200 0.0001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1 关于 2023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的议案 1,386,140,164 99.8005 2,770,900 0.1994 100 0.0001
2 关于增补沈抖先生为 公司董事的议案 1,309,651,795 94.2934 79,091,269 5.6945 168,100 0.0121
4 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1,374,723,490 98.9785 14,187,474 1.0214 200 0.0001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方案,将另行公告。

2. 议案 3、议案 4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田君、刘向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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